评价结论: 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类别为严重。 建议: 1总体布局 (1)建议用人单位在将来规划时,将生产区和非生厂区布置在不同建筑中,其中生产区布置在当地全年最小频率风向(wnw)的上风侧,非生厂区在当地全年最小频率风向(wnw)的下风侧。 (2)建议用人单位在将来规划时,将隧道窑和烤模房布置在单层建筑内,或布置在多层建筑的高层。 2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 建议用人单位加强对车间地面及工作台面积尘的清理工作,以减少生产过程中二次扬尘的产生。 3职业病防护设施 (1)建议用人单位在宏跃陶瓷厂成型车间2做样岗位增设其他有效的通风、除尘方式,如布袋除尘器、水帘除尘器、排风扇等,以使该岗位空气中矽尘浓度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2)建议用人单位在继续加强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维护、检修工作,并继续做好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检修记录。 4应急救援设施 建议用人单位继续加强应急救援设施的检修、维护工作,并继续做好应急救援设施维护、检修记录。 5职业健康监护 (1)建议用人单位应尽快依照gbz 188-2014《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所规定的检查项目及检查周期,组织宏跃陶瓷厂滚压工、宏跃电镀厂彩画工进行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组织根据本次检查检查需复查噪声的打模工进行相应复查。并在往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按规定的检查项目及检查周期做好员工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2)当有新员工即将进入用人单位有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岗位作业时,应当继续先组织其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建议对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检出为职业禁忌证的人员,不得安排其从事所禁忌的作业;对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检出为疑似职业病等存在健康损伤的人员,不予录用。 (3)当有员工职业健康检查检出为职业禁忌证的情形时,不得安排其从事所禁忌的作业;当有员工职业健康检查检出为需复查的情形时,应组织其进行相应的复查;当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存在检出为疑似职业病情形的,应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治;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承担相应费用,并且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若有员工离岗,则组织其进行离岗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如最后一次在岗期间的健康检查是在离岗前的90d内,可视为离岗时检查)。 (5)建议用人单位应继续落实已制定的《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建立和完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6个体防护用品 (1)建议用人单位在现场增设职业病防护用品柜,根据车间(岗位)情况配备相应数量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定期维护与检查,确保需要时使用。 (2)建议用人单位继续按照gb/t 11651-2008《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 18664-2002《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等法规、标准的要求为劳动者配备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的个人防护用品。 (3)建议用人单位强化个体防护,加强对各种个体防护用品的维护、检查,对损坏或失效的个人用品应及时更换,确保各种个体防护用品处于正常状态。 (4)建议用人单位为员工配发或更换个人防护用品时,继续做好发放登记工作。 (5)建议用人单位应增强员工的个体防护意识,培训员工正确佩戴、使用个体防护装备的技能,督促员工自觉佩戴和正确使用个体防护用品上岗作业,制订相关制度。 7职业病危害告知 (1)建议用人单位在有新员工入职,或由于原辅材料、生产工艺改变而导致生产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变化时,继续完善员工职业病危害告知合同,将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可能引发的职业病、用人单位为员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及待遇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劳动者本人。 (2)建议用人单位继续做好对职业卫生公告栏、职业病危害告知卡以及警示标识的维护工作,当有损坏或老旧时,及时更新。 8职业卫生培训 (1)当地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职业卫生培训时,建议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参加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明文件。 (2)建议用人单位加强员工职业卫生意识、个人防护知识等方面的培训,落实好新入职员工上岗前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和在职员工定期在岗期间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并做好书面及影像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