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结论: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类别为严重。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在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了现状评价报告书所提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 针对分项结论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日常管理工作的对策措施。 1、职业病防护设施 建议用人单位对大切车间、桥切车间、异形加工车间采取喷雾降尘措施或增加对车间洒水降尘、清扫的频率,清扫范围应包括设备表面、周围的积尘,清扫时应采用湿法、真空清扫器等能有效控制二次扬尘的方式进行清洁,减少二次扬尘,降低车间空气中粉尘浓度。清扫作业时应注意正确佩戴和使用防尘口罩。异形石材加工岗位应增设局部通风排尘设施。 2、应急救援设施、预案 用人单位应针对可能发生的职业病危害事故,组织劳动者进行应急救援培训,定期进行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提高应急处置技能,并做好相应的影像资料、文档记录,高温中暑演练应在高温季节来临之前进行 3、职业健康监护 (1)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组织劳动者进行粉尘、噪声复查; (2)按照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完善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做到一人一档,并按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4、 个人防护 (1)应为加工员配备apf>40的防尘面罩,可选用防尘全面罩(apf=100),并要求加工员作业时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防尘全面罩; (2)进一步加强个人防护用品配备、发放、使用等管理工作,督促劳动者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加强对劳动者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可制定未按要求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的奖惩制度、措施,确保劳动者正确佩戴和使用,特别是矽尘、噪声超标的岗位。 5、职业卫生管理 (1)进一步加强劳动者的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劳动者初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继续教育不得少于4课时; (2)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其已制定的职业卫生管理文件,加强职业卫生管理,确保各项制度的落实。 6、下一阶段建议 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