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结论: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类别为严重。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在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了现状评价报告书所提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 针对分项结论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日常管理工作的对策措施。 1、职业病防护设施 用人单位应加强对粉尘作业场所每班进行一次清洁作业。对高危粉尘作业区域应当采用湿法、真空清扫器等能有效控制二次扬尘的方式进行清洁。 2、应急救援设施、预案 加强对应急救援设施的定期维护、保养,做好维护、保养记录,对急救箱药品进行及时补充更新,确保急救药品均在有效期内。 3、职业健康监护 (1)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安排粉尘、噪声需要复查的劳动者进行复查; (2)用人单位应根据每年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持续更新、完善劳动者的职业卫生监护档案,做到一人一档,并按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4、 个人防护 进一步加强个人防护用品配备、发放、佩戴使用等的管理工作,督促劳动者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定期对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劳动者正确佩戴和使用;严格要求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作业期间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从而减少职业病危害对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影响,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5、职业卫生管理 (1)按照《关于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5〕121号)的要求,落实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以及劳动者的后续继续教育要求,其中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继续教育不得少于8学时,劳动者继续教育不得少于4课时,继续教育周期均为一年; (2)根据相关规范的要求,进一步补充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个人防护用品领用、职业卫生培训、职业健康监护等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档案内容。 6、下一阶段建议 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47号)第二十条要求,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