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结论: 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类别为严重。 通过本报告书的综合分析,用人单位在实施过程中,若能落实既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本报告提出的建议,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及后续处置,在生产状况正常,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正确佩戴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后,工人实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能够控制在职业接触限值内。应做到职业病防治工作指标均符合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 建议: 1生产工艺和设备及布局调查 建议用人单位未来厂区有扩建、改建或者重建的情况下,对高噪声岗位的机械实施隔开布置,采取相应的隔声、消声、减振措施,使工作场所的噪声符合标准。 2职业病防护设施 (1)建议用人单位员工在冶炼控制室内工作时,进出关好门窗,避免隔声设施效果降低。 (2)用人单位今后若有设备更换或工艺改进,建议用人单位在设备的选型上优先选用噪声较小的设备或者采用更为先进的生产工艺。 (3)建议用人单位在生产工艺允许条件下,安装减振或隔声装置,以减小各设备产生的机械性噪声。 (4)建议用人单位加强对各岗位设备的管理,定期检查生产设备的运行情况,定期保养,更换坏损设备,加强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的执行,并做好维护记录,减少因机械故障等原因而导致噪声超标。 3职业健康监护 (1)建议用人单位应到有相关资质或在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备案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2)建议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对在岗员工进行相对应的职业卫生体检项目,对离岗前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员工进行职业卫生专项体检。 (3)用人单位对需要进行复查的员工尽快安排复查;对检查出有职业病禁忌症的员工,应尽快对其调离岗位或换岗。 (4)用人单位应持续完善在岗员工的职业健康档案。 4个体防护 (1)用人单位应从正规渠道购买防护用品,并要强化个体防护,加强对各种个体防护用品的维护、检查,对损坏或失效的个人用品应及时更换,确保各种个体防护用品处于正常有效状态。 (2)现场观察,大部分员工有佩戴防尘口罩,但少数员工未佩戴防噪耳塞,现场生产岗位噪声超标,用人单位应督促并让作业人员自觉佩戴和正确使用个体防护装备,制订相关考核和检查制度,有效地杜绝只配不戴的现象。 (3)用人单位应注意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避免出现过度防护问题。 5 职业卫生管理 (1)用人单位应在员工工作岗位上设置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2)继续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资料。 (3)建议用人单位对厂区里的警示标识适当增加。 (4)用人单位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除每年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外,还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