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结论: 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类别为较重。 建议: 针对分项结论中存在的问题,从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职业健康监护、个体防护、职业卫生管理和下一阶段的评价或检测工作等方面有针对性地提出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日常管理工作的对策措施。 1 职业病防护设施 (1)对于噪声作业岗位,用人单位噪声设备进行改进或个体隔离,优先采用低噪声、低振动的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从声源上控制噪声。 (2)对于存在夏季高温的作业岗位建议用人单位应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实际能否满足职业限值要求的实际情况,增加局部降温等控温设施。 (3)建议用人单位加强生产设备和防护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正常有效状态。 2 应急救援 按照预案每年定期进行夏季露天高温导致中暑的现场应急救援演练。 3 职业健康监护 建议用人单位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2012〕第49号)和gbz 188-2014《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中规定的检查项目、周期等定期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检查内容应覆盖劳动者接触的所有职业病危害因素。今后如有新录用、离岗的劳动者,应按照要求,组织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离岗时和应急职业健康检查 4 个体防护 (1)用人单位应强化个体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加强对各种个体防护用品的维护、检查,对损坏或失效的个人用品应及时更换,确保各种个体防护用品处于正常状态。 (2)用人单位应增强作业人员的个体防护意识,培训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个体防护装备的技能,督促并使作业人员自觉佩戴和正确使用个体防护装备,制订相关制度,杜绝只配不戴的现象。 5 职业卫生管理 (1)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其已制定的职业卫生管理文件,加强职业卫生管理,确保各项制度的落实。 (2)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应做好职业病防治与监督管理工作,确保职业病防护措施实施到位,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3) 建议用人单位对公告栏、告知卡和警示标识等应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发现有破损、变形、变色、图形符号脱落、亮度老化等影响使用的问题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6 下一阶段的评价或检测工作建议 (1)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全面检测。 (2)今后的检测及评价结果应及时向劳动者公布,并上报当地监督部门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