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因素: (1)化学因素:氢氧化钠、碳酸钠、硫酸及三氧化硫、铬酸盐(按cr计)、氯化氢及盐酸、可溶性镍化合物; (2)物理因素:高温、噪声。 检测结果: 用人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大部分接触氢氧化钠、碳酸钠、硫酸及三氧化硫、铬酸盐(按cr计)、氯化氢及盐酸、可溶性镍化合物的工作岗位所测得的浓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其中半自动生产线中转区岗位所测得的铬酸盐(按cr计)浓度不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用人单位生产过程中员工接触的40h噪声等效声级值均低于85 db(a),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gbz2.2-2007)中规定的接触限值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