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因素: (1)化学因素:矽尘、电焊烟尘、其他粉尘(聚合氯化铝)、石膏粉尘、一氧化碳、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按mno2计)、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臭氧、硫化氢; (2)物理因素:高温、电焊弧光、噪声。 检测结果: 用人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大部分接触矽尘、电焊烟尘、其他粉尘(聚合氯化铝)和石膏粉尘的工作岗位所测得的ctwa与c峰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其中原料车间制釉过磅球磨岗位、烧成车间吹尘岗位、检包车间包装岗位1#和辅助工程打磨岗位所测得的矽尘的ctwa不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用人单位在生产过程中有接触的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按mno2计)、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臭氧、硫化氢的工作岗位所测得的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 1 部分:化学有害因素》所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用人单位原料车间制浆球磨加料口、过筛除铁岗位、制釉过磅球磨岗位、过筛除铁岗位、喷釉车间上/下坯岗位、吹尘岗位、喷釉岗位、辅助工程打磨岗位员工接触的40h噪声等效声级超过85db(a),不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中规定的接触限值要求。 用人单位机修岗位员工接触的电焊弧光检测结果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中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