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结论: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为严重。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在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了现状评价报告书所提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 针对分项结论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日常管理工作的对策措施。 1、职业病防护设施 应对亚克力车间抛光、敷纤、对接、制模设置的排风罩进行改进,增大罩口面积尺寸、增强风机功率,使排风罩可有效除尘、排毒,作业区域如设置其他机械通风设施,应使通风设施将风吹向排风罩,避免干扰气流组织,影响排风罩除尘、排毒效果。 2、应急救援设施、预案 加强对应急救援设施的定期维护、保养,做好维护、保养记录,妥善保管。对急救药品定时进行补充更新,确保药品均在有效期内,补充更新以及劳动者领用应保留相关记录。 3、职业健康监护 (1)用人单位应尽快安排本年度未进行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按照其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到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检查,其中劳动者接触的噪声40h等效声级<80db(a)的可不进行噪声相关项目的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 (2)按照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完善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档案应包括劳动者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等内容,做到一人一档,并按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4、 个人防护 加强个人防护用品配备、发放、使用等管理工作,督促劳动者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定期对劳动者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特别是矽尘浓度超标的抛光岗位,苯乙烯浓度超标的敷纤、对接、制模岗位以及噪声强度超标的造粒等岗位,确保劳动者正确佩戴和使用。 5、职业卫生管理 (1)用人单位应按照当地卫生健康局的要求,尽快提交申报所需的资料,取得申报回执,并妥善保管; (2)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今后应当每年接受职业卫生培训继续教育,并取得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或学时证明,继续教育不得少于8学时。 6、下一阶段建议 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