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因素: (1)生产性粉尘:其他粉尘(环氧树脂)、其他粉尘(pbt); (2)生产性毒物:二氧化锡(按sn计)、异丙醇、苯、甲苯、二甲苯(全部异构体)、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丙酮、甲乙酮(2-丁酮); (3)物理因素:噪声。 检测结果: 用人单位所有接触粉尘、有毒物质岗位接触的化学因素的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1#厂房2楼装配操作、1#厂房3楼装配操作、1#厂房3楼光伏线、1#厂房4楼(前/后道操作)、2#厂房1楼冲床、2#厂房2楼(前/后道操作)岗位40h等效声级大于85db(a),不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1#厂房2楼机修、1#厂房3楼机修、1#厂房4楼(中道操作)、2#厂房2楼(中道操作)、2#厂房3楼绕线、2#厂房4楼绕线岗位接触噪声40h等效声级介于80db(a)―85db(a)之间,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但属于噪声作业;1#厂房2楼包装、1#厂房3楼包装、1#厂房3楼光伏线包装、1#厂房4楼机修/包装、2#厂房1楼钳工/检验/机修、2#厂房2楼机修/包装、2#厂房3楼机修、2#厂房4楼机修岗位接触噪声40h等效声级小于80db(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