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结论: 1. 拟建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2. 根据对拟建项目可行性研究资料的分析,拟建项目基本执行了我国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有关规定。在今后工程的设计和工程建设中,若能将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补充措施建议予以落实,预计项目投产后,拟建项目可能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能够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主要内容: 1. 焊接、打标、三防漆涂刷作业前应先开启侧吸式集气罩,方可进行作业。作业结束后,应待集气罩尽可能将作业区粉尘、有毒有害物质排尽后,再关闭吸尘、排毒设施; 2. 设计阶段应对劳动者个人防护用品正确佩戴和使用、佩戴和使用情况检查,严格要求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作业期间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减少职业病危害对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影响等内容进行设计; 3. 应在三防漆涂刷工作台附近设置冲淋、洗眼设施,如设置喷淋洗眼器,喷淋洗眼器的服务半径应小于15m,保证劳动者能在10秒内得到冲洗; 4. 在车间附近或楼层内设置集中浴室,浴室可由更衣间、洗浴间和管理间组成,浴室内可按4~6个淋浴器设一具盥洗器,每个淋浴器设计使用人数上限为9人; 5. 主要负责人及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需参加职业卫生培训; 6. 建设单位应在进一步的设计中对职业卫生专项经费进行详细的概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