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结论: 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类别为严重。 通过本报告书的综合分析,用人单位在实施过程中,若能落实既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本报告提出的建议,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及后续处置,在生产状况正常,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正确佩戴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后,工人实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能够控制在职业接触限值内。 建议: 1 职业病防护设施 (1)建议用人单位继续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时对设备进行巡查,更换坏损设备,明确设备设施包括防护设施维保项目和周期,减少因机械故障等原因造成的振动、噪声、粉尘等危害因素。 (2)建议用人单位继续加强车间卫生管理,在清理地板粉尘的同时也要清理设备的积尘。 2应急救援 用人单位应在调漆室设置事故通风装置。 3个体防护 (1)用人单位应从正规渠道购买防护用品,并要强化个体防护,加强对各种个体防护用品的维护、检查,对损坏或失效的个人用品应及时更换,确保各种个体防护用品处于正常有效状态。 (2)用人单位应增强作业人员的个体防护意识,培训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个体防护装备的技能,督促并使作业人员自觉佩戴和正确使用个体防护装备,制订相关考核和检查制度,有效地杜绝只配不戴的现象。 4 职业健康监护 (1)建议用人单位职业健康检查应覆盖所有接害人群,根据劳动者接触危害因素类型,参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安排相应的检查项目。 (2)用人单位应对所有接害的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档案应该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既往史、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健康资料。当劳动者离职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5 职业卫生管理 (1)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应接受职业卫生培训。 (2)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已制定的职业卫生管理文件,加强职业卫生管理,确保各项制度的落实。 (2)继续完善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及其他相关资料。 (3)用人单位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除每年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外,还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