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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鸿荣生实业有限公司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ks8凯发官方网站

建设单位

闽侯县鸿荣生实业有限公司

项目地理位置

闽侯县竹岐乡白龙村、春风村

建设单位联系人

詹玉卿

项目名称

年产商品混凝土100万立方米,机制砂100 万立方米

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年产商品混凝土100万立方米,机制砂100万立方米

(2)项目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闽侯县鸿荣生实业有限公司

(4)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

(5)项目建设地点:闽侯县竹岐乡白龙村、春风村

(6)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年产商品混凝土100万立方米,机制砂100万立方米

现场调查人员

洪惠民、沈家勋、李家鑫、韩旭

现场调查时间

2021年1月20日~1月22日

建设单位陪同人

詹玉卿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林伟强、刘彦韬、林先盛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2021年2月1日~2月3日

建设单位陪同人

詹玉卿

建设单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职业病危害因素:

1生产性粉尘矽尘、水泥粉尘、电焊烟尘3种2生产性毒物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按mno2计)、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臭氧4种3物理因素噪声、紫外线2种未检测项目:高温:建设项目高温主要来源于夏季高温,本次检测时间为2月份,不在全年最热月份,故未进行高温检测。

检测结果:

根据本次检测结果,建设项目各岗位员工接触噪声、矽尘、水泥粉尘、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按mno2计)、臭氧、电焊烟尘、紫外辐射的强度或浓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本项目在建设及试运行阶段能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本项目针对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工程防护设施、管理措施及个体防护等综合措施,并保证各种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正常运行,有效地降低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有关要求,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总体能够得到较好的控制。因此,本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措施总体可行、有效,职业病防护设施及应急救援设施基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基本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建设项目在正常运营过程中,在采取了本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主要内容:

1工程防护建议

(1)建议建设单位对工作场所每班进行一次清洁作业,应当采用湿法、真空清扫器等能有效控制二次扬尘的方式进行清洁;

(2)建议建设单位中控室、地磅房、装载机在正常作业时,及时做到关闭门窗或车窗,防止二次扬尘的危害;

(3)建议建设单位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对功率衰减达不到设计要求的防护设施要进行更新;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杜绝在防护设施未开启或不正常情况下进行生产作业

2、个人防护用品的改进建议

(1)宜在日常培训过程中,加强对防护用品知识的教育,并督促相应岗位员工做好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

(2)应从正规渠道采购个体防护用品,向供货商索取防护用品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并确保配置的防护用品类别与参数与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类别和浓度/强度匹配.

3、职业健康检查

(1)建设单位应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 的要求完善员工的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对于需要露天巡检人员补充高温的体检项目,中控室人员补充视频作业体检项目。

(2)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及职业健康检查报告的建议要求,及时安排需复查人员进行复检和处置,以便明确判断,防止职业禁忌证者从事禁忌工作,进一步防止职业病的产生。若出现职业禁忌证患者,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调离禁忌岗位。

(3)建设单位应完善职业健康检查制度,每年年初制定本年度的职业健康工作计划,纳入生产管理中去,落实到具体人员和岗位。

4、应急救援的改进建议

(1)建设单位每年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演练,并做好演练记录,并落实附近有医疗救援能力的医疗机构。

(2)建设单位应在涉及化学实验的实验室设置通风橱和洗眼设施。

5、下一阶段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提示

(1)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正式投产后,应当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定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工作场所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卫生现状评价,并将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公布在公告栏、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等处;

(2)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建议建设单位将本项目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过程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并进行信息公示。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1、对《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修改建议:

(1)细化体检结果的分析与评价;

(2)细化职业病防护措施的建议。

2、对建设项目现场的整改建议:

(1)完善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的设置;;

(2)完善职业卫生档案;

(3)做好二次扬尘的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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