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结论: 1. 拟建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2. 根据对拟建项目可行性研究资料的分析,拟建项目基本执行了我国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有关规定。在今后工程的设计和工程建设中,若能将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补充措施建议予以落实,预计项目投产后,拟建项目可能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能够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主要内容: 1. 建议对熔炼炉、精炼炉、连铸机等设备采取可行、有效的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如设置隔声罩、安装消声器等,降低噪声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如上述措施在工艺或设备技术上不可行,应为劳动者配发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护听器,并对劳动者进行培训,确保劳动者能够正确佩戴和使用,同时应加强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 2. 熔炼、精炼、连铸作业前应先开启上吸式排气罩,方可进行作业。作业结束后,应待排气罩尽可能将作业区粉尘、有毒有害物质排尽后,再关闭排气罩; 3. 设计阶段应对劳动者个人防护用品正确佩戴和使用、佩戴和使用情况检查,严格要求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作业期间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减少职业病危害对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影响等内容进行设计; 4. 应在熔炼炉、连铸机附近设置冲淋、洗眼设施,如设置喷淋洗眼器,喷淋洗眼器的服务半径应小于15m,保证劳动者能在10秒内得到冲洗; 5. 主要负责人及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需参加职业卫生培训; 6. 建设单位应在进一步的设计中对职业卫生专项经费进行详细的概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