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因素: (1)化学因素:矽尘、电焊烟尘、煤尘、一氧化碳、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按mno2计)、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臭氧、二氧化硫; (2)物理因素:高温、电焊弧光、噪声。 检测结果: 用人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大部分接触矽尘、电焊烟尘和煤尘的工作岗位所测得的ctwa与c峰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其中坯料球磨车间矿料球磨机下料口和制砖车间(压砖机、烘干后、施釉、炉前)岗位所测得的矽尘的ctwa不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用人单位制砖车间包装岗位、干燥塔制粉车间运煤渣岗位和下料口岗位员工接触的40h噪声等效声级超过85db(a),不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中规定的接触限值要求。 用人单位机修房员工接触的电焊弧光检测结果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中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 |